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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暂行办法精选四篇

2023-11-19 江西 点击: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江西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暂行办法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江西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扩大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生源工作,完善、规范和加强对我校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原则

以《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江财研教字[]23号文件为指导,在保证生源质量前提下,积极、主动地接收校外的推免生。所接收的校外推免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指标,占用我校接收学院的招生指标。

二、接收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所在学校原则上应为我校的合作学校;

3.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且获得当年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本人申请表;

3.历年在校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学校教务处书面证明;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与学校教务处出具的CET4成绩证明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专业范围

查询本年度的招生简章

五、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在规定时间上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寄(交)至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最迟可于面试时提交),过期恕不再受理;

2.经我办初审、报考硕士点复审后,由硕士点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发涵,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及录取类别等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六、其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2.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30013

电话:0791(83816805)

4.入学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政策有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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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江西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暂行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我校现启动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除以在职人员为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所在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人为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登记表及下述材料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2)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3)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如六级、托福、GRE等)复印件。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13年9月30日前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2);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登记表(见附件3);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4);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近期公布),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接收函。取得我校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5)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2013年10月23日前寄达研招办,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办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3篇: 江西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暂行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实施办法

[中国大学网 ]一、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材料

1、《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外语最高等级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所在母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部、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直接寄(或送)达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我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通知通过审查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3、复试方式及内容参见《青岛科技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网上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录取

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接收的规定,我校将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资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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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江西财经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暂行办法

清华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①  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②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③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  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⑤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5%。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清华大学20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清华大学研招网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6.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办法

1.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yz.tsinghua.edu.cn)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网上申请系统暂定9月2日17:00开始开放,209月11日16:00关闭,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址及时通知。请在年9月11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入围复试者应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网上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网址同上)。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再发放纸质版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初步录取结果请申请者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系统。申请者还需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等内容后续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

4.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细则将在yz.tsinghua.edu.cn公开发布),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申请材料寄交地址:

①五道口金融学院:

北京海淀区成府路43号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学办(邮编100083)

②其他院系:

北京市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7.咨询:

各院系咨询电话见后表;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电子邮件信箱:yjs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电话查号台:010-62793001

四、其它

1.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招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

2.我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将于近期公布,有意申请者可先参考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6年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新闻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部分院系/专业/项目通过暑期夏令营选拔推荐免试生,具体可查阅相关院系通知。

3.我校苏世民书院不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生,其报考条件和申请方法详见其网站,www.sc.tsinghua.edu.cn/column/application。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8月27日

附:我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62782359土木系62783093水电系62783511环境学院62783196机械系62784558精仪系62785712热能系62782993汽车系62783482工业工程系62794038电机系62782138电子系62784883计算机系62783054自动化系62784871微纳电子系 IC招生62788906 62787301航天学院62789565工物系62782677化工系62788646材料学院博士:62783564 硕士:62772617学系62782620理系62773648化学系62781685生命学院62785829地球科学中心62797419交叉信息院计算机:62781643 理:62794101高等研究院62789984经管学院专业学位62795329 62789967公管学院62794350金融学院62780555法学院62781334新闻学院62781114马克思学院62772700人文学院62794434社科学院62798949美术学院62798172核研院62771089教育研究院62792450医学院临床医学62782493 62797384软件学院62771436深圳研究院0755-26036120, 0755-2603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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